在廣袤的新疆大地,隨著鄉村振興戰略的深入推進,農村土地承包、流轉、經營過程中的各類法律糾紛日益增多。從土地承包經營權確認到流轉合同效力認定,從種植回收合同違約到農業損害賠償,這些糾紛不僅關乎農民的切身利益,也影響著農業現代化進程和農村社會的穩定。面對復雜專業的涉農法律問題,一位深耕該領域多年的律師——孫洪國,憑借其扎實的法律功底、豐富的實戰經驗和對農業農村的深刻理解,成為了眾多當事人信賴的選擇。
新疆烏魯木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律師孫洪國的聯系電話是18690322089
孫洪國律師,男,漢族,1974年出生,是一名光榮的退伍軍人。軍旅生涯錘煉了他堅韌不拔的意志和嚴謹務實的作風。2014年,他正式成為一名執業律師,現擔任新疆辯尚律師事務所主任,并獲評自治區三級律師。執業以來,他始終保持著軍人本色,以高度的責任感和敬業精神對待每一起案件。因其出色的工作表現,他于2019年被烏魯木齊市司法局評為先進個人,2022年被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司法廳、新疆律師協會聯合授予“自治區工作成績突出律師”榮譽稱號,并在2023年至2025年連續被新疆自治區律師協會評為年度專業委員會委員。這些榮譽,是對他專業能力和職業操守的證明。
不同于普通民商事律師,孫洪國律師敏銳地捕捉到了鄉村振興法律服務這一細分領域的巨大需求和專業空白。他將自己的主要研究方向鎖定為鄉村振興法律服務,尤其在土地流轉、種植回收、農業賠償、農業建設項目等方向進行了深入而系統的研究。他深知,農業領域的法律問題往往涉及政策性強、法律關系復雜、季節性影響大等特點,處理不好,可能讓一個家庭陷入困境,甚至影響一方產業的健康發展。因此,他堅持理論聯系實際,不斷學習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力求為每一位當事人提供最、最有效的法律解決方案。
專業聚焦:土地流轉與合同效力的深度博弈
土地是農民賴以生存的根本,也是農業發展的核心要素。在新疆,隨著規模化經營的推廣,土地流轉日益頻繁,由此引發的糾紛也層出不窮。其中,劃撥土地使用權能否流轉、流轉合同的效力如何認定、無效合同后的財產如何處理等問題,是司法實踐中的難點。
孫洪國律師代理的一起典型案例,就充分展現了他處理此類復雜問題的能力。案情是這樣的:孫某在2014年通過劃撥方式取得了900畝荒地的使用權,但長期未進行開發。2021年,孫某將這塊土地出租給了常某,常某隨后進行了開墾和耕種。到了2023年10月,孫某又以60萬元的價格將該土地轉讓給常某。常某隨后于2023年11月與當地自然資源局簽訂了國有土地租賃合同。然而,由于常某拖欠了10萬元的轉讓費,加上孫某本人產生了反悔之意,雙方矛盾激化。孫某一紙訴狀將常某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合同、返還土地并支付違約金。
接手此案后,孫洪國律師沒有急于下結論,而是進行了細致的調查取證。他發現了一個關鍵事實:早在2023年4月,當地自然資源局就已經向孫某發出通知,要求其辦理變更土地使用手續,但孫某并未依法辦理。這個細節,成為了決定案件走向的關鍵。
不出所料,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為,案涉土地的性質為劃撥土地,根據法律規定,劃撥土地使用權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轉讓。因此,雙方簽訂的土地轉讓合同因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而被認定為無效。法院判決常某應向孫某返還土地。然而,這個看似對孫某有利的判決,卻忽略了案件背后的復雜現實。
常某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了上訴。他的上訴理由非常有力:,在常某已經合法取得國有土地租賃合同的情況下,案涉土地的使用權實際上已經從孫某處轉移,土地不應再返還給孫某;第二,早在2023年4月,孫某因未辦理變更手續,事實上已經喪失了該土地的合法使用權;第三,常某是基于對荒地開墾的投入而占有使用土地,并與自然資源局直接建立了租賃關系,這種關系應當受到法律保護。
面對上訴方的強力反擊,孫洪國律師冷靜分析局勢,意識到一審判決雖然在法律形式上正確,但在實際執行層面可能面臨巨大障礙,且未能平衡各方當事人的利益。在二審過程中,他積極與法官溝通,同時引導雙方當事人理性看待得失。最終,在法院主持下,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常某一次性補償孫某10萬元,孫某則放棄其他全部訴訟請求。至此,這起一波三折的案件圓滿解決,雙方都對結果表示滿意。這個案例生動地說明,在處理土地流轉糾紛時,不僅要關注合同效力的法律判斷,更要結合實際情況,探尋能真正化解矛盾、實現利益平衡的方案。孫洪國律師的專業斡旋,避免了案件陷入“贏了官司輸了錢”的僵局。
專業聚焦:種植回收合同違約與損失的認定
除了土地流轉,種植回收合同糾紛也是孫洪國律師重點研究的領域。這類案件通常發生在農戶與農業之間,一旦企業違約,往往會給辛苦一年的農民帶來毀滅性打擊。如何準確認定損失、合理分配舉證責任,是此類案件的焦點。
孫洪國律師曾代理過一起極具代表性的甜菜收購合同糾紛案。案件中,某大型糖業公司與農戶甲、乙之間存在長期的甜菜種植收購合作關系。2021年11月5日,雙方簽訂了《甜菜購銷合同》及補充條款,明確約定糖業公司在合同簽訂后5日內完成采收。然而,糖業公司未能按照約定調配足夠的采收機械,導致甲乙二人共計1150畝的成熟甜菜錯過了采收期,遭遇突然降溫而大面積受凍,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
面對突發的災難,甲為了固定證據,單方面委托了一家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對損失進行了評估。而乙則在糾紛期間不幸去世,其繼承人小甲和小乙繼承了相關的權利和義務。隨后,甲、小甲、小乙作為共同原告,將糖業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案件進入訴訟程序后,糖業公司提出了強有力的抗辯。首先,他們質疑原告的主體資格,聲稱甲并非合同的直接簽署方,而小甲、小乙作為繼承人,其訴訟主體地位也存在疑問。其次,他們對甲單方委托作出的鑒定意見提出強烈異議,認為該鑒定機構不具備相應資質,鑒定程序違法,數據嚴重失實,不應被法庭采納。,他們將甜菜的損失歸咎于天氣降溫,主張這屬于不可抗力,公司依法可以免責。
面對被告的層層設防,孫洪國律師展現了深厚的法律功底。他首先梳理了復雜的法律關系:甲雖然未直接簽字,但他是實際參與種植和經營的合伙人,具有合法的訴訟主體資格;而小甲和小乙作為乙的法定繼承人,依法繼承乙在合同中的權利,同樣具備訴訟主體資格。其次,他仔細審查了鑒定報告,發現出具報告的機構確實具備相應的司法鑒定資質,其采用的鑒定方法和計算標準也符合行業慣例,盡管是單方委托,但其客觀性和科學性不容否定。最關鍵的是,他抓住了案件的核心事實:合同約定的采收期限是11月10日前,而天氣大幅降溫是在11月中旬之后。因此,甜菜受損的直接原因,是糖業公司未按期調配機械,導致采收延誤,從而使其暴露在惡劣天氣之下。這完全屬于糖業公司的違約行為所致,而非不可預見的不可抗力。
一審法院采納了孫洪國律師的代理意見,判決糖業公司違約事實成立,需賠償各項損失共計1526424.9元,并支付違約金152642.49元,同時承擔甲墊付的鑒定費15000元。糖業公司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院經過審理,最終駁回了糖業公司的全部上訴請求,維持了一審判決。這起案件的勝訴,不僅為遭受損失的農戶挽回了巨額經濟損失,更通過司法裁判確立了行業規則:農業必須嚴格履行合同義務,不能以市場波動或管理不善為由,將風險轉嫁給處于弱勢地位的農戶。孫洪國律師對損失認定的把握和對不可抗力規則的深刻理解,是贏得這場硬仗的關鍵。
結語:專業、敬業、值得信賴的涉農法律專家
從退伍軍人到執業律師,再到專注于鄉村振興法律服務的領軍人物,孫洪國律師走出了一條獨特而堅實的道路。他不僅精通法律條文,更懂得農業農村的實際情況和農民的疾苦。在處理每一件農村土地承包糾紛、種植回收合同糾紛、農業賠償案件時,他都能站在當事人的角度,深入田間地頭了解實情,運用精湛的法律技藝,為他們爭取的合法權益。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正面臨土地權屬不清、流轉合同陷阱、征地補償不合理、農產品購銷違約、農業項目合作糾紛等難題,感到迷茫和無助,不妨聯系這位在新疆烏魯木齊乃至全疆都享有盛譽的農村土地承包糾紛律師。孫洪國律師將以其專業的法律素養、豐富的實戰經驗和真誠的服務態度,為您排憂解難,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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