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建筑物的樓板平臺上不允許有多人聚集和堆放材料,以免樓蓋結構超載發生倒塌。在高處進行拆除工程,要設置流放槽。拆除較大的或者沉重的構件,要用吊繩或者起重機械配合并及時吊下或運走,禁止向下拋擲。拆卸下來的各種構件材料須及時清理,并分別堆放在指定位置。
(1)砍切墻根的深度不能超過墻厚度的1/3,墻的厚度小于兩塊半磚的時候,不許進行掏掘。 (2)為防止墻壁向掏掘方向傾倒,在掏掘前,要用支撐撐牢。 (3)建筑物推倒前,應發出信號,待所有人遠離至建筑物高度2倍以上的距離后,方可進行。 (4)在建筑物倒塌范圍內若有其他建筑物時,嚴禁采用推倒方法。
拆除施工的作業區大部分在室內,難以使用大型拆除施工機械進行拆除施工。 部分再生利用項目,是在建筑物正常使用狀態下進行的,雖是局部封閉施工,但對整個建筑物的和穩定影響較大。因此,確保施工,是再生利用項目拆除施工的重點所在。
在結構拆除施工中,拆除作業前的準備工作分外重要,包括現場準備、人員準備、機械準備等。其中,機械拆除法占有很大比重,因為采用機械拆除法拆除施工速度較快,拆除成本較低,也比較。常用的拆除施工機械有破碎機(又稱鎬頭機、破碎器)、重錘機、挖掘機、裝載機、起重機和切割機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