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進行拆除工作之前,應進行充分的準備,包括制定詳細的拆除計劃并對要拆除的房屋進行狀況評估,特別要留意是否存在隱患,如鄰近高壓電線、地鐵隧道等,以及是否有可能存在地下管道、電纜等。
拆除建筑物,應按自上而下的順序進行,嚴禁幾層同時拆除。當拆除某一部分的時候應該防止其他部分的倒塌。拆除過程中,現場照明不得使用被拆除建筑物中的配電線,應另外設置配電線路。拆除建筑物的欄桿,樓梯和樓板等,應該和整體進度相配合,不能先行拆除。
一方面,在建設工作者眼里,建筑和人一樣是有生命的,即建筑也是有生命周期的。在經歷了青春期、壯年期后進入年老體衰時,建(構)筑物成為有礙于居住、使用的危房或是改變使用功能,就得進行拆除或局部拆除。另一方面,隨著大規模城市建設和房屋開發熱潮的掀起,一些沒有進入衰老期的建(構)筑物,由于城市建設規劃的調整,或是建筑功能的改變,也將成為舊房而進入拆除行列。
1)拆除施工前,應充分熟悉原有建筑物的竣工圖紙,了解原有建筑的結構體系。 (2)拆除施工前,應編制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設計計算臨時支撐體系,確定合理的拆除施工順序。 (3)拆除施工前,應先施工完成臨時支撐體系,如屬多層樓房工程的拆除施工,上、下支撐點的墊板應該對齊,以保證樓板(梁)上下傳力合理、支撐位置正確,并應留出一定的施工作業面。 (4)拆除施工前,應對拆除部分劃出標志線,必要時先用切割機進行切割處理,后進行拆除施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