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砍切墻根的深度不能超過墻厚度的1/3,墻的厚度小于兩塊半磚的時候,不許進行掏掘。 (2)為防止墻壁向掏掘方向傾倒,在掏掘前,要用支撐撐牢。 (3)建筑物推倒前,應發出信號,待所有人遠離至建筑物高度2倍以上的距離后,方可進行。 (4)在建筑物倒塌范圍內若有其他建筑物時,嚴禁采用推倒方法。
拆除建筑物,應按自上而下的順序進行,嚴禁幾層同時拆除。當拆除某一部分的時候應該防止其他部分的倒塌。拆除過程中,現場照明不得使用被拆除建筑物中的配電線,應另外設置配電線路。拆除建筑物的欄桿,樓梯和樓板等,應該和整體進度相配合,不能先行拆除。
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應該將電線,瓦斯煤氣管道,上下水管道,供熱設備等干線,支線切斷或遷移。工人從事拆除工作的時候,應該站在專門搭設的腳手架上或者其他穩固的結構上操作。拆除區域周圍應設立圍欄,掛警告牌,并派專人監護,嚴禁無關人員逗留。
房子拆遷的方法有三種: 1、人民政府安排統-拆遷。 即由人民政府或其專門托付的單位一致進行拆除、補償、安等作業。它國家發起和鼓舞采用的拆遷方法,拆遷法令規則:“有條件的城市和城市中實行歸納開發的區域,應當施行統-拆遷。 2、自行拆遷。. 它是指拆遷人自己對被拆遷人進行拆遷安頓和補償。主要拆遷業務人員必須在拆遷主管機關進行訓練,獲得拆遷資格證書后才干上崗。 3、托拆遷。 它是指拆遷人將房子拆遷的補償和安頓作業托付別人進行。被托付人應當是獲得房子拆遷資格證書的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