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拆除現場,必須進行有效的措施,包括必要的圍擋搭設、對拆除工具和設備的檢查和維護、以及對工作人員進行培訓,確保他們按照操作規程進行工作。在進行房屋拆除的過程中,應時刻關注周邊居民的,并在拆除現場設置警示標志,進行必要的宣傳,避免居民誤入拆除現場。
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應該將電線,瓦斯煤氣管道,上下水管道,供熱設備等干線,支線切斷或遷移。工人從事拆除工作的時候,應該站在專門搭設的腳手架上或者其他穩固的結構上操作。拆除區域周圍應設立圍欄,掛警告牌,并派專人監護,嚴禁無關人員逗留。
拆除部分建筑物的墻、板、梁后,對原有建筑物的結構受力和結構平衡體系是一個破壞,必須采取可靠的臨時支撐,以重新建立新的結構平衡體系。支撐位置的設置應充分考慮保留一定的作業面。
1)拆除施工前,應充分熟悉原有建筑物的竣工圖紙,了解原有建筑的結構體系。 (2)拆除施工前,應編制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設計計算臨時支撐體系,確定合理的拆除施工順序。 (3)拆除施工前,應先施工完成臨時支撐體系,如屬多層樓房工程的拆除施工,上、下支撐點的墊板應該對齊,以保證樓板(梁)上下傳力合理、支撐位置正確,并應留出一定的施工作業面。 (4)拆除施工前,應對拆除部分劃出標志線,必要時先用切割機進行切割處理,后進行拆除施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