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拆除過程中,必須控制好物體的重心、方向和傾斜角度,避免對周邊環境造成影響,并采取適當的工具和方法,保持現場的清潔整潔,防止滑倒、跌落等事故。拆除后的建筑垃圾需要進行分類回收利用,以防對環境造成污染。
在整個拆除廠房的過程中,一定要在拆除的建筑物周圍拉上適當距離的警戒線,標上“非拆除人員禁止入內”的明顯字樣,以避免不明情況的群眾誤入。如果為節省人工而盲目進行拆除,很容易導致意外的發生。
(1)砍切墻根的深度不能超過墻厚度的1/3,墻的厚度小于兩塊半磚的時候,不許進行掏掘。 (2)為防止墻壁向掏掘方向傾倒,在掏掘前,要用支撐撐牢。 (3)建筑物推倒前,應發出信號,待所有人遠離至建筑物高度2倍以上的距離后,方可進行。 (4)在建筑物倒塌范圍內若有其他建筑物時,嚴禁采用推倒方法。
相比建筑行業其他階段的施工活動,國家對結構拆除施工企業并沒有納入建筑業的正規化管理,如沒有統一的施工資質標準,沒有完善的結構拆除工程技術規范和相應的操作規程,沒有相應的上崗前業務技術的培訓要求等。因此,在結構拆除施工活動中存在大量的野蠻施工,拆除施工活動技術含量低、防護措施投入少,傷亡事故時有發生,成為建筑業事故的多發區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