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進行拆除工作之前,應進行充分的準備,包括制定詳細的拆除計劃并對要拆除的房屋進行狀況評估,特別要留意是否存在隱患,如鄰近高壓電線、地鐵隧道等,以及是否有可能存在地下管道、電纜等。
在整個拆除廠房的過程中,一定要在拆除的建筑物周圍拉上適當距離的警戒線,標上“非拆除人員禁止入內”的明顯字樣,以避免不明情況的群眾誤入。如果為節省人工而盲目進行拆除,很容易導致意外的發生。
(1)砍切墻根的深度不能超過墻厚度的1/3,墻的厚度小于兩塊半磚的時候,不許進行掏掘。 (2)為防止墻壁向掏掘方向傾倒,在掏掘前,要用支撐撐牢。 (3)建筑物推倒前,應發出信號,待所有人遠離至建筑物高度2倍以上的距離后,方可進行。 (4)在建筑物倒塌范圍內若有其他建筑物時,嚴禁采用推倒方法。
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應該將電線,瓦斯煤氣管道,上下水管道,供熱設備等干線,支線切斷或遷移。工人從事拆除工作的時候,應該站在專門搭設的腳手架上或者其他穩固的結構上操作。拆除區域周圍應設立圍欄,掛警告牌,并派專人監護,嚴禁無關人員逗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