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公司及其員工必須具備合法的注冊證、施工資質和相應的技能證明文件。在拆除過程中,應遵守相關政策法規,了解并制定針對可能存在的環境污染、噪聲、揚塵、震動等的防護措施。由于拆除過程可能產生大量粉塵和廢氣,應采取通風、噴水.
拆除作業前要進行現場勘察,只有將房屋情況了解清楚之后才能進行下一步的操作,這對于房屋的性來說是十分有必要的。較矮的廠房可以直接進行拆除工作,但要注意做好相應的防護措施。而一些較高的廠房,就需要用到腳手架,這對整個拆除過程能夠帶來很多便利。
(1)砍切墻根的深度不能超過墻厚度的1/3,墻的厚度小于兩塊半磚的時候,不許進行掏掘。 (2)為防止墻壁向掏掘方向傾倒,在掏掘前,要用支撐撐牢。 (3)建筑物推倒前,應發出信號,待所有人遠離至建筑物高度2倍以上的距離后,方可進行。 (4)在建筑物倒塌范圍內若有其他建筑物時,嚴禁采用推倒方法。
拆除部分建筑物的墻、板、梁后,對原有建筑物的結構受力和結構平衡體系是一個破壞,必須采取可靠的臨時支撐,以重新建立新的結構平衡體系。支撐位置的設置應充分考慮保留一定的作業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