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評審是指已經經過初次職稱認定的專業技術人員,在經過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職期內完成相應的繼續教育學時,申報中級職稱以上的人員須在專業期刊發表論文并且經過一些基本技能考試(如:職稱外語及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等),向本專業的評審委員會評委提交評審材料,經過本專業的專業評委來確定其是否具備高一級職稱資格。
一般而言,通過評定獲得職稱證書的人比通過考試獲得職稱證書的人更容易被社會認可與接受。因為評定職稱的人有資格、有經驗;而通過考試獲得職稱證書的人缺少資格、缺少經驗。在當今社會,在能力重于學歷,水平重于文憑的共識下,越來越多的人踴躍評定職稱。
根據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11年度職稱評審工作安排的通知》(京人發)的精神,工程技術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確定采取考試與評審相結合的方式,凡申報土建施工、道路與橋梁施工、水務建筑施工、裝飾裝修施工、公用設備安裝五專業工程師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需取得全國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書或全國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前兩年(2009或2010年)考試《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專業不限)科目的合格成績。
業務工作總結要求 (1)要把自己工作的經歷寫清楚。 (2)要把負責或參與的主要項目寫清楚。 (3)要把發表的論文或取得了哪些主要成果、獎勵寫清楚。 (4)字數不少于 1500 字。 4.交驗畢業證、初級職稱證原件。 5.《專業技術人員水平能力測試合格證》。 6.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業績的相關材料。 7.一寸彩照6張,身份證,學歷證復印件各兩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