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財產證據:房產方面,房產證、購房合同、購房款支付憑證缺一不可。若為婚后購買,即便登記在一方名下,若無特殊約定,一般也屬夫妻共同財產。對于車輛,行駛證、購車發票用以明確車輛歸屬。銀行存款需提供開戶行、賬號及近期流水,以確定存款金額及資金流向。理財產品、股票基金等金融資產,要收集開戶憑證、交易記錄等,評估其價值及收益情況。
子女撫養相關材料:子女出生證明明確其身份信息及父母關系。了解子女日常撫養情況,如主要照顧者、教育支出承擔情況等。若子女已滿 8 周歲,其關于跟隨哪方生活的意愿表達至關重要,可通過談話錄音、書面聲明等方式固定。此外,雙方的收入證明、居住環境證明,用于評估撫養能力。
勞動者工作表現材料:工作期間的業績考核記錄、項目完成報告、銷售業績報表等,可證明勞動者工作能力和表現。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書面表揚、獎勵記錄,也可作為勞動者工作表現良好的證據。若勞動者因工作受傷,提供工傷認定決定書、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書等工傷相關材料。
繼承糾紛
被繼承人死亡證明:醫院出具的死亡醫學證明、公安機關的銷戶證明、殯儀館的火化證明等,均可作為被繼承人死亡的證明文件。若被繼承人在境外死亡,需提供我國駐當地使領館認證的死亡證明文件。
遺囑相關資料:若存在遺囑,提供遺囑原件,判斷遺囑的形式是否合法,如自書遺囑需由被繼承人親筆書寫、簽名并注明日期;代書遺囑需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公證遺囑需提供公證書,公證遺囑的效力在多種遺囑形式中通常較高。
繼承人身份信息:所有繼承人的身份證、戶口本,證明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對于法定繼承人,需明確配偶、子女、父母等順序繼承人,以及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第二順序繼承人的身份信息。若存在收養關系,需提供收養證明。
遺產范圍證據:房產的房產證、購房合同;車輛的行駛證、購車發票;銀行存款的開戶行、賬號及流水;股票基金等金融資產的開戶憑證、交易記錄;公司股權的公司章程、出資證明、工商登記信息;貴重物品的購買憑證、發票等,用以確定遺產的范圍及價值。
繼承糾紛相關證據:若存在繼承人之間對遺產分配有爭議的情況,收集相關聊天記錄、會議錄音、書面協議等,證明各方對遺產分配的意見及協商過程。若有繼承人存在遺棄、虐待被繼承人等可能影響繼承權的行為,收集相關證人證言、報警記錄、醫院診斷證明等證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