轎廂尺寸與結構形式便于乘客出入或裝卸貨物。習慣上不論其驅動方式如何,將電梯作為建筑物內垂直交通運輸工具的總稱。按速度可分低速電梯(4米/秒以下)、快速電梯4~12米/秒)和高速電梯(12米/秒以上)。19世紀中期開始出現液壓電梯,仍在低層建筑物上應用。1852年,美國的E.G.奧蒂斯研制出鋼絲繩提升的升降機。80年代,驅動裝置有進一步改進,如電動機通過蝸桿傳動帶動纏繞卷筒、采用平衡重等。19世紀末,采用了摩擦輪傳動,大大增加電梯的提升高度。
1、全數字識別乘客技術(所有乘客進入電梯前進行識別,其中包括眼球識別、指紋識別)
2、數字智能型控制技術(通過乘客識別系統或者IC卡以及數碼監控設備,拒絕外來人員進入)
3、第四代無機房電梯技術(主機必須與導軌和轎廂分離,完全沒有共振共鳴,速度可以達到2.0M/S以上,可以使用在30層以上。)
主參數
主參數指額定載荷和額定速度。
額定載荷Q(kg)是制造電梯所依據的載荷或賣方保證正常運行的載荷。
額定速度v(m/s)是制造電梯所依據的并由賣方保證正常運動的轎廂速度。
有無司機
有司機電梯,電梯的運行方式由專職司機操縱來完成。
無司機電梯,乘客進入電梯轎廂,按下操縱盤上所需要去的層樓按鈕,電梯自動運行到達目的層樓,這類電梯一般具有集選功能。
有/無司機電梯,這類電梯可變換控制電路,平時由乘客操縱,如遇客流量大或必要時改由司機操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