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在拆除施工過程中有可能會被損壞的道路、管線、電力、郵電、通信等公共設施,應由建設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好批準手續,并做好相應的保護措施。 切斷被拆除建(構)筑物的上下水管、煤氣管、供氣管以及供電、通信等管線設施。 接通施工用臨時供水、供電等管線,搭設好施工用臨時用房設施。
大量新型的拆除施工機械和設備已廣泛應用于舊工業建筑再生利用施工過程中,在拆除工程施工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并取得了良好的處理效果。
按拆除的程度不同,可分為全部拆除(或整體拆除)和部分拆除(或局部拆除、室內拆除)。全部拆除,如酒店、賓館拆遷工程,就是整棟樓房拆除。部分拆除包括:拆強電弱電、拆機電設備、拆通風系統、拆消防系統、拆吊頂、拆隔間、砸墻、拆地板、打地平、垃圾清運等。
相比建筑行業其他階段的施工活動,國家對結構拆除施工企業并沒有納入建筑業的正規化管理,如沒有統一的施工資質標準,沒有完善的結構拆除工程技術規范和相應的操作規程,沒有相應的上崗前業務技術的培訓要求等。因此,在結構拆除施工活動中存在大量的野蠻施工,拆除施工活動技術含量低、防護措施投入少,傷亡事故時有發生,成為建筑業事故的多發區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