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法》第六章第五十八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產停業,并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1、依法應當經關消防機構進行消防設計審核的建設工程,未經依法審核或者審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2、消防設計經消防機構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
3、依法應當進行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未經消防驗收或者消防驗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4、建設工程投入使用后經消防機構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5、公眾聚集場所未經消防檢查或者經檢查不符合消防要求,擅自投入使用、營業的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1、報警系統的設置場所
2、報警系統的設計要求(報警控制器不超過3200點每回路不超過 200點且留10%余量;聯動控制器不超過1600點每回路不超過 100點且留 10%余量;總線短路隔離器不超過 32點)。
3、報警區域和探測區域的劃分 (樓層、防火分區;房間)
4、消防聯動控制設計的觸發信號、聯動信號和反饋信號
5、探測器的安裝間距(感煙不宜超過 15m;感溫不宜超過10m;至墻不宜大于 1/2間距;距墻和梁邊不應小于0.5m等)。
6、電氣火災監控系統設計要求 (不應接入報警控制器的探測器回路)。
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的功能
1、電氣火災監控設備
1)監控報警:10s 內發出聲、光報警信號,指示報警部位,顯示報警時間。
2)故障報警:100s 內
3)自檢
2、剩余電流式電氣火災監控探測器:達到報警設定值(20-1000mA)時,30s 內發出報警信號。
3、測溫式電氣火災監控探測器: 達到報警設定值 (45一140C)時,40s 內發出報警信號。
4、故障電弧探測器:在 1s 內發生 14 個及以上半周期的故障電弧時,30s 內發出報警信號。
防火分區
1、 新規細化并總結了各類建筑防火分區,裙房與高層建筑主體之間設置防火墻時,裙房的防火分區可按單、多層建筑的要求確定。
2、 高層建筑內的中庭回廊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3、 餐飲、商店等商業設施通過有頂棚的步行街連接,且步行街兩側的建筑需利用步行街進行疏散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步行街兩側建筑的商鋪外應每隔30m設置DN65的消火栓,并應配備消防軟管卷盤或消防水龍,商鋪內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每層回廊均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步行街內宜設置自動跟蹤定位射流滅火系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