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開發資質的申請條件
1. 有房地產開發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 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3. 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4. 有通過國家工程竣工驗收并取得備案表;
5. 有測繪資料(包括房屋測繪報告和地形圖);
6. 有從事房地產開發的資質證書;
7. 有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的職業資格證書及勞動合同;
8. 有固定的工作場所。
房地產開發一級資質
1.注冊資本不低于5000萬元;
2.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5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積累計竣工30萬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計完成與此相當的房地產開發投資額;
4.連續5年建筑工程質量合格率達;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積15萬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與此相當的房地產開發投資額;
6.有職稱的建筑、結構、財務、房地產及有關經濟類的專業管理人員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管理人員不少于20人,持有資格證書的專職會計人員不少于4人;
7.工程技術、財務、統計等業務負責 人具有相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
8.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商品住宅銷售 中實行了《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
一級資質審批程序為:
1、申請人先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提交有關材料;
2、省、自治區、直轄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提出明確的初審意見,并將初審意見和全部申請材料上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3、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進行審核,作出行政許可決定;準予許可的,于法定時間內向申請人頒發、送達資質證書。
《國有土地使用證》是證明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獲得了在一定年限內某塊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憑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是建設單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征用、劃撥土地前,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確認建設項目位置和范圍符合城市規劃的法定憑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是有關建設工程符合城市規劃要求的法律憑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是建筑施工單位符合各種施工條件、允許開工的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是建設單位進行工程施工的法律憑證,也是房屋權屬登記的主要依據之一。
以上四種證件即為通常所稱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四證”或“四大證”。“四證”全部辦理完成是項目正式開工的必要條件,“四證”辦理完成為項期工作的重要節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