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一級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材料如下:
1、房地產開發企業一級資質申報表(一式三份,封面加蓋單位公章);
2、房地產發企業原資質等級證書副本原件。如已被原發證機關收回,也須提交復印件;
3、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4、企業公司章程(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5、企業驗資報告和上年度財務報表(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6、法人代表、總經理的任職文件復印件,企業經濟技術、財務等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及職稱證件復印件,企業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證件復印件,都需加蓋單位公章;
7、近三年房地產開發項目投資計劃批準文件(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8、近三年房地產開發項目工程竣工驗收或備案的文件(原件或復印件并加蓋原件收存單位公章);
9、近三年房地產開發統計年報基層表(加蓋統計主管部門公章和單位公章);
10、《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加蓋單位公章),及執行情況報告。
行政許可條件
根據《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77號),房地產開發企業一級資質申報條件為:
1、注冊資本不低于5000萬元;
2、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5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積累計竣工30萬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計完成與此相當的房地產開發投資額;
4、連續5年建筑工程質量合格率達;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積15萬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與此相當的房地產開發投資額;
6、有職稱的建筑、結構、財務、房地產及有關經濟類的專業管理人員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管理人員不少于20人,持有資格證書的專職會計人員不少于4人:
7、工程技術、財務、統計等業務負責人具有相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
8、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商品住宅銷售中實行了《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
9、未發生過重大工程質量事故。
行政許可辦理期限
初審期限為二十個工作日。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自收到初審意見和材料之日起,在二十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因故經分管部長批準,可延長十個工作日。
《國有土地使用證》是證明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獲得了在一定年限內某塊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憑證。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是建設單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征用、劃撥土地前,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確認建設項目位置和范圍符合城市規劃的法定憑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