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開發資質分為四個等級,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其中,一級資質,四級資質。不同等級的資質對應不同的開發項目,一級資質可以承擔各種類型的房地產開發項目,而四級資質只能承擔建筑面積在2萬平方米以下的開發項目。
一級資質審批程序為:
1、申請人先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提交有關材料;
2、省、自治區、直轄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提出明確的初審意見,并將初審意見和全部申請材料上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3、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進行審核,作出行政許可決定;準予許可的,于法定時間內向申請人頒發、送達資質證書。
關于房地產開發資質,其實我們可以理解為進行房地產開發的行政許可條件,這方面的內容我國相關法律中是做出了具體規定的,要是不符合上述的行政許可條件,則及時成立了公司,終也是無法進行房地產開發的。
房地產開發是指在依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上,按照城市規劃要求進行基礎設施、房屋建設的行為。因此,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房地產開發的前提,而房地產開發也并非于房屋建設或者商品房屋的開發,而是包括土地開發和房屋開發在內的開發經營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