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開發二級資質
1.注冊資本不低于2000萬元;
2.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3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積累計竣工15萬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計完成與此相當的房地產開發投資額;
4.連續3年建筑工程質量合格率達;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與此相當的房地產開發投資額;
6.有職稱的建筑、結構、財務、房地產及有關經濟類的專業管理人員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管理人員不少于10人,持有資格證書的專職會計人員不少于3人;
7.工程技術、財務、統計等業務負責人具有相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
8.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商品住宅銷售中實行 了《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制度;
9.未發生過重大工程質量事故。
一級資質審批程序為:
1、申請人先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提交有關材料;
2、省、自治區、直轄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提出明確的初審意見,并將初審意見和全部申請材料上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3、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進行審核,作出行政許可決定;準予許可的,于法定時間內向申請人頒發、送達資質證書。
四證
1、國有土地使用證(即土地證,國土局頒發)
2、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規劃局頒發)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劃局頒發)
4、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建設局頒發)
房地產開發是房地產活動中一項重要制度,屬于房地產生產、流通、消費諸環節中的首要環節。所謂房地產開發,是指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以下簡稱《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上進行基礎設施、房屋建設的行為。作為不動產,與其他商品的開發相比,房地產開發投資大、耗力多、周期長、高贏利、高風險的特點,使房地產開發活動在人們的生活中占居越來越重要的地位,經濟越發達,時代越進步,房地產開發的范圍越廣,程度越深,內容越豐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