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開發資質分為四個等級,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其中,一級資質,四級資質。不同等級的資質對應不同的開發項目,一級資質可以承擔各種類型的房地產開發項目,而四級資質只能承擔建筑面積在2萬平方米以下的開發項目。
四證
1、國有土地使用證(即土地證,國土局頒發)
2、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規劃局頒發)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劃局頒發)
4、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建設局頒發)
房地產開發是指在依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上,按照城市規劃要求進行基礎設施、房屋建設的行為。因此,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房地產開發的前提,而房地產開發也并非于房屋建設或者商品房屋的開發,而是包括土地開發和房屋開發在內的開發經營活動。
房地產開發公司的準備工作在報行政機關審批之前,房地產開發公司應辦理好土地出讓手續,委托有資質的勘察設計院對待建項目進行研究并制作報告書,應附有詳細的規劃設計參數和效果圖,并落實足夠的開發資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