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開發三級資質
1.注冊資本不低于800萬元;
2.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2年以上;
3.房屋建筑面積累計竣工5萬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計完成與此相當的房地產開發投資額;
4.連續2年建筑工程質量合格率達;
5.有職稱的建筑、結構、財務、房地產及有關經濟類的專業管理人員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管理人員不少于5人,持有資格證書的專職會計人員不少于2人;
6.工程技術、財務等業務負責人具有相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統計等其他業務負責人具有相應專業初級以上職稱;
7.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商品住宅銷售中實行 了《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
8.未發生過重大工程質量事故。
關于房地產開發資質,其實我們可以理解為進行房地產開發的行政許可條件,這方面的內容我國相關法律中是做出了具體規定的,要是不符合上述的行政許可條件,則及時成立了公司,終也是無法進行房地產開發的。
《國有土地使用證》是證明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獲得了在一定年限內某塊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憑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是建設單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征用、劃撥土地前,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確認建設項目位置和范圍符合城市規劃的法定憑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是有關建設工程符合城市規劃要求的法律憑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是建筑施工單位符合各種施工條件、允許開工的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是建設單位進行工程施工的法律憑證,也是房屋權屬登記的主要依據之一。
以上四種證件即為通常所稱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四證”或“四大證”。“四證”全部辦理完成是項目正式開工的必要條件,“四證”辦理完成為項期工作的重要節點。
房地產開發是指在依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上,按照城市規劃要求進行基礎設施、房屋建設的行為。因此,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房地產開發的前提,而房地產開發也并非于房屋建設或者商品房屋的開發,而是包括土地開發和房屋開發在內的開發經營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