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開發資質的申請條件
1. 有房地產開發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 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3. 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4. 有通過國家工程竣工驗收并取得備案表;
5. 有測繪資料(包括房屋測繪報告和地形圖);
6. 有從事房地產開發的資質證書;
7. 有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的職業資格證書及勞動合同;
8. 有固定的工作場所。
申報一級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材料如下:
1、房地產開發企業一級資質申報表(一式三份,封面加蓋單位公章);
2、房地產發企業原資質等級證書副本原件。如已被原發證機關收回,也須提交復印件;
3、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4、企業公司章程(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5、企業驗資報告和上年度財務報表(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6、法人代表、總經理的任職文件復印件,企業經濟技術、財務等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及職稱證件復印件,企業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證件復印件,都需加蓋單位公章;
7、近三年房地產開發項目投資計劃批準文件(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8、近三年房地產開發項目工程竣工驗收或備案的文件(原件或復印件并加蓋原件收存單位公章);
9、近三年房地產開發統計年報基層表(加蓋統計主管部門公章和單位公章);
10、《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加蓋單位公章),及執行情況報告。
行政許可辦理期限
初審期限為二十個工作日。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自收到初審意見和材料之日起,在二十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因故經分管部長批準,可延長十個工作日。
房地產開發公司的準備工作在報行政機關審批之前,房地產開發公司應辦理好土地出讓手續,委托有資質的勘察設計院對待建項目進行研究并制作報告書,應附有詳細的規劃設計參數和效果圖,并落實足夠的開發資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