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一級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材料如下:
1、房地產開發企業一級資質申報表(一式三份,封面加蓋單位公章);
2、房地產發企業原資質等級證書副本原件。如已被原發證機關收回,也須提交復印件;
3、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4、企業公司章程(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5、企業驗資報告和上年度財務報表(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6、法人代表、總經理的任職文件復印件,企業經濟技術、財務等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及職稱證件復印件,企業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證件復印件,都需加蓋單位公章;
7、近三年房地產開發項目投資計劃批準文件(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8、近三年房地產開發項目工程竣工驗收或備案的文件(原件或復印件并加蓋原件收存單位公章);
9、近三年房地產開發統計年報基層表(加蓋統計主管部門公章和單位公章);
10、《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加蓋單位公章),及執行情況報告。
行政許可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九條;
2、《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令第248號)第八條、第九條。
一級資質審批程序為:
1、申請人先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提交有關材料;
2、省、自治區、直轄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提出明確的初審意見,并將初審意見和全部申請材料上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3、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進行審核,作出行政許可決定;準予許可的,于法定時間內向申請人頒發、送達資質證書。
《國有土地使用證》是證明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獲得了在一定年限內某塊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憑證。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是建設單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征用、劃撥土地前,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確認建設項目位置和范圍符合城市規劃的法定憑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