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電機(Generators)是指將機械能轉換成電能的機械設備,它由水輪機、汽輪機、柴油機或其他動力機械驅動,將水流,氣流,燃料燃燒或原子核裂變產生的能量轉化為機械能傳給發電機,再由發電機轉換為電能。
操作規程
1.啟動前應檢查燃油箱油量是否充足,各油管及接頭處無漏油現象;冷卻系統水量是否充足、清潔、無滲漏,風扇皮帶松緊是否合適。檢查內燃機與發電機傳動部分應連接可靠,輸出線路的導線絕緣良好,各儀表齊全、有效。
2.啟動后,應低速運轉3~5分鐘,待溫度和機油壓輪均正常后,方可開始作業。發電機在升速中應無異響,滑環及整流子上電刷接觸良好,無跳動及冒火花現象。待運轉穩定,頻率、電壓達到額定值后,方可向外供電。
3.運行中出現異響、異味、水溫急劇上升及機油壓力急劇下降等情況時,應立即停機檢查并排除故障。
4.發電機功率因數不得超過遲相(滯后)0.95。頻率值的變動范圍不得超過0.5HZ。
5.停機前應先切斷各供電分路主開關,逐步減少載荷,然后切斷發電機供電主開關,將勵磁變阻器復回到電阻值位置,使電壓降至值,再切斷勵磁開關和中性點接地開關,后停止內燃機運轉。
起動和運行操作:
1、對于停機超過24h的機組,須先打開試動閥,并起動機油泵。對于停機超過7天的機組,應測量勵磁機及操作電路的絕緣電阻,必須符合要求;
2、起動燃油泵,放出管路中的空氣,觀察電壓是否在規定的范圍內。若正常,方可進行正式起動;
3、察看起動電源的電壓是否符合要求。若電壓正常,按下起動按鈕等柴油發動機正常運行后即松開;
4、當柴油發動機運轉后,觀察機油壓力表的指示值,當升到規定值以上時,停止機油泵,并關閉掃氣泵排污閥,穿好前離合器螺釘;
5、當發電機起動后,即認為發電機及全部電氣設備均已帶電,人體不得接觸帶電部位;
6、發電機起動后,應逐漸提高柴油發動機的轉速,并進行送電前的檢查;
7、逐漸調整柴油發動機的轉速,但在調整時應注意觀察發電機運轉是否正常。正常時,集電環及換向器上的電刷應無跳動、無冒火花現象、無異常響聲;
8、調整發電機輸出的電壓和頻率,其電壓值應穩定并達到380v+-10v,頻率應達到50Hz+-0.5Hz。
運行管理:
風力發電機組的控制系統是采用工業微處理器進行控制,一般都由多個CPU并列運行,其自身的抗干擾能力強,并且通過通信線路與計算機相連,可進行遠程控制,這大大降低了運行的工作量。所以風機的運行工作就是進行遠程故障排除和運行數據統計分析及故障原因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