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簽約是指通過線上達成合約的一種方式,是借助數字簽名、信息加密等技術實現的能直接在電子文檔上加蓋簽名或印章的簽署動作,也包括除了實現電子合同簽署以外的一系列動作。包括合同簽署、管理,而電子合同是在電子簽約的過程中,簽署的電子文檔。
電子簽約缺乏類似傳統簽約的現場感受,不少人對電子簽約的法律效力存在疑惑。
不管是《民法典》還是《電子簽名法》,條例中都明確了電子合同、電子簽名的法律效力。這些法律規定不僅明確了電子合同與傳統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也從立法層面確立了電子合同應有的法律地位,明確了電子簽約的合法合規性。
電子合同簽署合法合規有效的前提下才能保證整個電子簽約流程的合法合規。使用“可靠電子簽名”的電子合同,才具有與紙質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并非任何機構提供的電子簽名都受法律保護,只有依法成立、獲得工信部《電子認證服務許可證》的CA機構提供的可靠電子簽名才受《電子簽名法》保護。只有采用可靠電子簽名簽署的電子合同才能“與手寫簽名或蓋章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在司法訴訟中具備書證的法律效力,取證和鑒定流程也可參照書證證據,方便快捷。
電子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嗎?
電子合同有法律效力保障。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第13、14條認可了可靠電子簽名的合法效力;《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0、11條認可以數據電文作為合同書面形式的合法載體;《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116條認可電子數據作為法定證據種類的合法地位。
網簽是網上簽約的簡稱,常見于房地產交易領域,指交易雙方簽訂合同后,到房地產相關部門進行備案,形成網簽號并在網上公布,用戶可以通過網簽號在網上進行查詢。在電子商務領域又稱為電子締約、合同網簽。
網簽是為了讓房地產交易更加透明化,防止"一房多賣",簽合同后可以撤銷。一般的"網簽"程序是:交易雙方當事人根據網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協議或買賣合同文本協商擬定相關條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通過網上簽約系統,打印經雙方確認的協議或合同→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在電子樓盤表上注明該商品房已被預訂或簽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