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部應用滅火系統指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保護對象以設計噴射率直接噴射氣體,在保護對象周圍形成局部高濃度,并持續一定時間的滅火系統。 局部應用滅火系統的噴頭均勻布置在保護對象的四周,火災發生時,將滅火劑直接而集中地噴射到保護對象上,使其籠罩整個保護對象外表面,即在保護對象周圍局部范圍內達到較高的滅火劑氣體濃度實施滅火。
水幕系統由開式灑水噴頭或水幕噴頭、雨淋報警閥組或感溫雨淋閥、供水與配水管道、控制閥以及水流報警裝置(水流指示器或壓力開關)等組成。 與前幾種系統不同的是:水幕系統不具備直接滅火的能力,是用于擋煙阻火和冷卻分隔物。 配置供給泡沫混合液的設備后,組成既可噴水又可以噴泡沫的自動噴水-泡沫聯用系統。
預作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以下簡稱預作用系統)由閉式噴頭、雨淋閥組、水流報警裝置、供水與配水管道、充氣設備和供水設施等組成,在準工作狀態時配水管道內不充水,由火災報警系統自動開啟雨淋閥后,轉換為濕式系統。 預作用系統與濕式系統、干式系統的不同之處,在于系統采用雨淋閥,并配套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根據所使用噴頭的型式,可分為閉式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開式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兩大類。 根據系統的用途和配置狀況,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又分為濕式系統、干式系統、預作用系統、雨淋系統、水幕系統、自動噴水-泡沫聯用系統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