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淹沒滅火系統 全淹沒滅火系統是指在規定的時間內,向防護區噴射一定濃度的氣體滅火劑,并使其均勻地充滿整個防護區的滅火系統。全淹沒滅火系統的噴頭均勻布置在防護區的頂部,火災發生時,噴射的滅火劑與空氣的混合氣體,迅速在此空間內建立有效撲滅火災的滅火濃度,并將滅火劑濃度保持一段所需要的時間,即通過滅火劑氣體將封閉空間淹沒實施滅火。
干式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以下簡稱干式系統)由閉式噴頭、干式報警閥組、水流指示器或壓力開關、供水與配水管道、充氣設備以及供水設施等組成,在準工作狀態下,配水管道內充滿用于啟動系統的有壓氣體。 干式系統的啟動原理與濕式系統相似,只是將傳輸噴頭開放信號的介質由有壓水改為有壓氣體。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根據所使用噴頭的型式,可分為閉式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開式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兩大類。 根據系統的用途和配置狀況,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又分為濕式系統、干式系統、預作用系統、雨淋系統、水幕系統、自動噴水-泡沫聯用系統等。
消防工作是預防和撲滅火災工作的總稱。我國消防工作實施“預防為主,防消結合”方針是人們多年來與火災做斗爭的實踐總結,并載入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之中。 消防工作的方針可歸納為: (1)(2)(2)(3)“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正確處理好“防”與“消”兩者之間的關系。 必須、認真、正確貫徹執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