滅火系統組成分為五種,分別為: (一)高壓二氧化碳滅火系統、內儲壓式七氟丙烷滅火系統 (二)外儲壓式七氟丙烷滅火系統 (三)惰性氣體滅火系統 (四)低壓二氧化碳滅火系統 (五)無管網滅火系統
局部應用滅火系統指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保護對象以設計噴射率直接噴射氣體,在保護對象周圍形成局部高濃度,并持續一定時間的滅火系統。 局部應用滅火系統的噴頭均勻布置在保護對象的四周,火災發生時,將滅火劑直接而集中地噴射到保護對象上,使其籠罩整個保護對象外表面,即在保護對象周圍局部范圍內達到較高的滅火劑氣體濃度實施滅火。
水幕系統由開式灑水噴頭或水幕噴頭、雨淋報警閥組或感溫雨淋閥、供水與配水管道、控制閥以及水流報警裝置(水流指示器或壓力開關)等組成。 與前幾種系統不同的是:水幕系統不具備直接滅火的能力,是用于擋煙阻火和冷卻分隔物。 配置供給泡沫混合液的設備后,組成既可噴水又可以噴泡沫的自動噴水-泡沫聯用系統。
基本任務 (1)控制、消除發生火災、爆炸的一切不條件和因素; (2)限制、消除火災、爆炸蔓延、擴大的條件和因素; (3)保證有足夠的口和通道,以便人員逃生和物資疏散; (4)徹底查清火災、爆炸原因,做到“三不放過”。即原因不明不放過。事故責任以及群眾未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不落實不放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