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部應用滅火系統指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保護對象以設計噴射率直接噴射氣體,在保護對象周圍形成局部高濃度,并持續一定時間的滅火系統。 局部應用滅火系統的噴頭均勻布置在保護對象的四周,火災發生時,將滅火劑直接而集中地噴射到保護對象上,使其籠罩整個保護對象外表面,即在保護對象周圍局部范圍內達到較高的滅火劑氣體濃度實施滅火。
預作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以下簡稱預作用系統)由閉式噴頭、雨淋閥組、水流報警裝置、供水與配水管道、充氣設備和供水設施等組成,在準工作狀態時配水管道內不充水,由火災報警系統自動開啟雨淋閥后,轉換為濕式系統。 預作用系統與濕式系統、干式系統的不同之處,在于系統采用雨淋閥,并配套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干式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以下簡稱干式系統)由閉式噴頭、干式報警閥組、水流指示器或壓力開關、供水與配水管道、充氣設備以及供水設施等組成,在準工作狀態下,配水管道內充滿用于啟動系統的有壓氣體。 干式系統的啟動原理與濕式系統相似,只是將傳輸噴頭開放信號的介質由有壓水改為有壓氣體。
消防工作是預防和撲滅火災工作的總稱。我國消防工作實施“預防為主,防消結合”方針是人們多年來與火災做斗爭的實踐總結,并載入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之中。 消防工作的方針可歸納為: (1)(2)(2)(3)“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正確處理好“防”與“消”兩者之間的關系。 必須、認真、正確貫徹執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