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圖紙技術審查、消防設施檢測或者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現場評定等服務的技術服務機構,應當按照建設工程法律法規、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和國家有關規定提供服務,出具的意見或者報告的結論應清晰明確,并對出具的意見或報告負責。
各區域應使用規范標準消防標識,消防標識齊全、無破損、褪色,固定牢固。
工作區域、作業場所、人員密集場所、出口、樓梯和走道以及其他消防重點部位應按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設置應急照明。出口、應急疏散指示標識和應急燈電池無匱乏、無破損。
嚴格消防查驗。特殊建設工程和其他建設工程均需進行消防查驗。建設單位編制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前,應按規定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技術服務等單位開展消防查驗工作,組織編制消防查驗文件。經查驗不符合要求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不得編制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對于現場評定內容符合審查合格的消防設計文件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強制性條文規定、實測值與設計圖紙標示的數值誤差滿足相關要求且不影響正常使用功能和消防、消防設施性能和系統主要功能滿足設計文件要求并能正常實現的,消防驗收現場評定結論為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