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級及區(市)縣住建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消防審驗技術服務機構的監管,重視和規范管理消防審驗技術服務市場,對消防審驗技術服務機構出具報告的真實性、有效性進行核驗。對于消防審驗技術服務機構違規出具虛假或失實報告的,市級及區(市)縣住建主管部門要嚴肅查處和通報,并抄告消防救援部門。
各區域應使用規范標準消防標識,消防標識齊全、無破損、褪色,固定牢固。
工作區域、作業場所、人員密集場所、出口、樓梯和走道以及其他消防重點部位應按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設置應急照明。出口、應急疏散指示標識和應急燈電池無匱乏、無破損。
設置EPS應急電源,應有明顯標識,處于工作狀態,明確管理責任人。
疏散通道和出口處應當設置消防疏散標志燈或反光標志;出口標志宜設在出口的頂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標志宜設在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距地面1m以下的墻面上,通道疏散指示燈的間距不應大于20m;標志不應當被遮擋,且保持完好。
嚴格現場評定。市級及區(市)縣住建主管部門開展現場評定時,要依據消防法律法規、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和涉及消防的建設工程竣工圖紙(需與經審查合格的消防設計文件相符)、消防設計審查意見,按照“先隨機確定檢查部位,再對照開展現場評定”的方式進行評定,對涉及距離、高度、寬度、長度、面積、厚度等可測量的指標要通過專業儀器設備進行現場測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