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級資質 可承擔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5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70米以下的構筑物工程; (3)建筑面積8萬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4)單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12人,其中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9人。 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30 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75人。
企業主要人員 (1)建筑工程、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12人,其中建筑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9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結構專業高級職稱;建筑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30人,且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50 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150人。
從事建筑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勘察單位、設計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按照其擁有的注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業績等條件,劃分為不同的資質等級,經審查合格,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后,方可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筑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