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括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等專業職稱。 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下且超出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承包工程范圍的建筑工程的施工,應由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企業承擔。
二級資質 可承擔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10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120米以下的構筑物工程; (3)建筑面積15萬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4)單跨跨度39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4人。 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5 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30人。 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
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結構專業高級職稱或建筑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建筑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5人,且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等專業齊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