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Professional Title)初源于職務名稱,理論上職稱是指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級稱號,是反映專業技術人員的技術水平、工作能力的標志。隨著社會發展的需要,逐步產生了對專業技術人員的水平評價與聘任崗位相分離的需要,即“評聘分離”,職稱的概念也相應發生了變化。聘任的崗位稱之為“專業技術職務”,簡稱職務;而專業技術人員的水平則以“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來標識,簡稱職稱。
職稱的取得可通過包括認定、評審、國家統一考試(以考代評)、職業資格對應等方式。2019年《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出臺明確職稱評審是按照評審標準和程序,對專業技術人才品德、能力、業績的評議和認定。
正高級工程師
1.具有系統的專業理論和實踐功底,科研水平、學術造詣或科學實踐能力強,掌握本專業國內外前沿發展動態,具有引領本專業科技發展前沿水平的能力,取得重大理論研究成果和關鍵技術突破,或在相關領域取得創新性研究成果,推動了本專業發展。
2.長期從事本專業工作,業績突出,能夠主持完成本專業領域重大項目,能夠解決重大技術問題或掌握關鍵核心技術,取得了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3.在本專業領域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和影響力,在突破關鍵核心技術和自主創新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發揮了較強的引領和示范作用。
4.取得高級工程師職稱后,業績、成果有要求
5.在指導、培養中青年學術技術骨干方面作出突出貢獻,能夠有效指導高級工程師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學習。
6.一般應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取得高級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技術工作滿5年。技工院校畢業生按國家有關規定申報。
6.資質升級:企業具備一定職稱的人才后,想再升級就需要更多的中級職稱的人才,因為資質升級的過程中是需要更多的數量的職稱人才,也需要更高級的職稱人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