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評審是指已經經過初次職稱認定的專業技術人員,在經過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職期內完成相應的繼續教育學時,申報中級職稱以上的人員須在專業期刊發表論文并且經過一些基本技能考試(如:稱職外語及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等),向本專業的評審委員會評委提交評審材料,經過本專業的專業評委來確定其是否具備高一級職稱資格。
(二)助理工程師
1.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
2.具有獨立完成一般性技術工作的實際能力,能處理本專業范圍內一般性技術難題。
3.具有指導技術員工作的能力。
4.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工程技術崗位見習1年期滿,經考察合格;或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技術員職稱后,從事技術工作滿2年;或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學歷,取得技術員職稱后,從事技術工作滿4年。技工院校畢業生按國家有關規定申報。
(三)工程師
1.熟練掌握并能夠靈活運用本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熟悉本專業技術標準和規程,了解本專業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現狀和發展趨勢,取得有實用價值的技術成果。
2.具有獨立承擔較復雜工程項目的工作能力,能解決本專業范圍內較復雜的工程問題。
3.具有一定的技術研究能力,能夠撰寫為解決復雜技術問題的研究成果或技術報告。
4.具有指導助理工程師工作的能力。
5.具備博士學位;或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技術工作滿2年;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技術工作滿4年;或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技術工作滿4年。技工院校畢業生按國家有關規定申報。
取得工程師職稱后,業績、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主持或承擔研制開發的新產品、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等已投入生產,可比性技術經濟指標處于國內較高水平;
(2)作為主要發明人,獲得具有較高經濟和社會效益的發明專利;
(3)參與的重點項目技術報告,經同行專家評議具有較高技術水平,技術論證有深度,調研、設計、測試數據齊全、準確;
(4)發表的本領域研究成果,受到同行專家認可;
(5)作為主要參編者,參與完成省部級以上行業技術標準或技術規范的編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