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級資質標準
1.企業注冊資本金3億元以上。
2.企業凈資產3.6億元以上。
3.企業近3年年平均工程結算收入15億元以上。
4.企業其他條件均達到一級資質標準。
地上12層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項或地上8-11層的民用建筑工程2項;
高度50米以上的構筑物工程1項或高度35-50 米(不含)的構筑物工程2項;
建筑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筑工程1項或建筑面積0.6萬-1萬平方米(不含)的單體工業、民用建筑工程2項。
三級資質
可承擔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5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70米以下的構筑物工程;
(3)建筑面積8萬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4)單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括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等專業職稱。
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下且超出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承包工程范圍的建筑工程的施工,應由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企業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