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負責人具有15年以上從事工程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級職稱及一級注冊建造師或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 主持完成過兩項及以上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術工作或甲級設計資質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額2億元以上的工程總承包項目。
科技進步水平: 1、企業具有省部級(或相當于省部級水平)及以上的企業技術中心。 2、企業近三年科技活動經費支出平均達到營業額的0.5%以上。 3、企業具有工法3項以上;近五年具有與工程建設相關的,能夠推動企業技術進步的專利3項以上,累計有效專利8項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項發明專利。
地基與基礎工程
(1)檢查現場施工質量,主要包括:樁基施工質量;鋼筋制作與安裝質量;混凝土澆筑與外觀質量;砌體施工質量;混凝土和砂漿試塊留置情況。
(2)抽查質量控制資料,主要包括:施工方案及審批; 原材料合格證書、檢驗報告、進場驗收記錄、復試報告;天然地基驗槽記錄、人工地基承載力試驗檢測報告及回填密實度試驗報告;樁基成孔、鋼筋籠質量、樁位及混凝土強度、樁長、樁徑;樁基施工隱蔽工程檢查驗收記錄、樁基檢測報告;地基與基礎工程驗收記錄。
構筑物
(1)檢查現場施工質量,主要包括:模板及其支架安裝質量;鋼筋品種及規格、制作、連接、安裝質量;混凝土澆筑質量(現場計量)和外觀質量;標養試塊制作和同條件試塊留置情況;預埋件和預留孔的位置、尺寸;變形縫施工質量。
(2)抽查質量控制資料,主要包括:施工方案及審批;原材料合格證書、檢驗報告、進場驗收記錄、復試報告;鋼筋加工、成型、安裝質量;混凝土配合比報告,抗壓、抗滲試驗報告、同條件養護試驗報告;池體構筑物滿水試驗報告、池體構筑物沉降觀測報告;隱蔽工程檢查驗收記錄;給水、污水處理構筑物工程驗收記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