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將計算機與網絡技術的特征——數字化、網絡化、多媒體化、智能化、虛擬化,當作信息技術的特征。我們認為,信息技術的特征應從如下兩方面來理解[3]:
信息技術具有技術的一般特征——技術性。具體表現為:方法的科學性,工具設備的先進性,技能的熟練性,經驗的豐富性,作用過程的快捷性,功能的性等。
信息技術具有區別于其它技術的特征——信息性。具體表現為:信息技術的服務主體是信息,核心功能是提高信息處理與利用的效率、效益。由信息的秉性決定信息技術還具有普遍性、客觀性、相對性、動態性、共享性、可變換性等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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