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整改措施: (1)對于消防設施器材、消防標志設置、配置不符合標準;應增設消防設施、器材; (2)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必須停止生產、經營或改變使用性質,具有租住功能的自建房不得從事租住業務; (3)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
為滿足消火栓的布置間距,同一個消火栓支管引出2只以上消火栓,造成了系統供水的不可靠性 由于改建區域內消火栓數量不足,擬借用裝修區域外的消火栓,但由于其公共走道及隔墻的影響該消火栓并不能有效保護改建區域 消火栓箱選型不當,如一類建筑商業樓原設計為帶自救卷盤自救式消防箱后改為使用普通消火栓箱,再如原設計為減壓穩壓消火栓,后改為普通消火栓。
消防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由主管部門負責組織落實消防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2、消防器材按《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及其他有關規定確定配置數量、型號類型,合理設置分布點。
3、主管部門負責建立滅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維護保養管理檔案,記明類型、配置數量、設置部位和維護管理責任人,并制作維護保養卡進行明示。
4、每月由各部門維護管理責任人配合部門檢查責任區域的消防器材情況。
(1)、滅火器材是否放置于干燥、陰涼、易取用的地方;貯氣壓力是否符合要求,噴射軟管有無老化破損及噴嘴堵塞、滅火器箱上鎖鎖閉現象;
(2)、自救面具是否置于易于取用和干燥、避光的指定場所,有無丟失現象; 5、每12個月組織或委托維修單位對所有滅火器進行1次功能性檢查,手提式干粉滅火器距出廠日期5年,以后每隔2年必須進行水壓試驗;手提式貯壓干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xx年,推車式貯壓干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為xx年,防煙自救面具的有效使用時間為距出廠日期滿5年,防毒面具為8年,到期強制報廢。
消火栓、消防炮系統
1、消火栓系統
消火栓給水系統:室內消火栓給水系統的主要組件有室內單消火栓、水帶、水槍、消防卷盤(又稱水喉)、水泵接合器,其中水泵接合器是供消防車從室外向室內消防系統供水的接口,有地上式、地下式和墻壁式三種,由接合器本體和止回閥、閘閥、閥、泄水閥等部件組成。
系統主要組成:
1-1室內消火栓
1-2室外消火栓
1-3消火栓按鈕
1-4消火栓管網
2、固定消防水炮
固定消防炮滅火系統由固定消防炮和相應配置的系統組件組成的固定滅火系統。消防炮系統按噴射介質可分為水炮系統、泡沫炮系統和干粉炮系統。水炮系統、噴射水滅火劑的固定消防炮系統,主要由水源、消防泵組、管道、閥門、水炮、動力源和控制裝置等組成。
泡沫炮系統、噴射泡沫滅火劑的固定消防炮系統,主要由水源、泡沫液罐、消防泵組、泡沫比例混合裝置、管道、閥門、泡沫炮、動力源和控制裝置等組成干粉炮系統噴射干粉滅火劑的固定消防炮系統,主要由干粉罐、氮氣瓶組、管道、閥門、干粉炮、動力源和控制裝置等組成。
消防炮塔:固定消防滅火系統一般用于高位安裝固定消防炮的裝置。
系統主要組成:
2-1水炮給水管網
2-2水炮系統控制
2-3啟泵按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