噴淋系統的改造設計必須緊密結合現行一些規定,同時要結合裝修設計方案,合理地進行系統管道及噴頭的布置,噴淋系統設計及施工常出現的問題如下: ①未嚴格按照火災危險等級選用噴淋系統保護等級,如總建筑面積超過1000m2的地下商業建筑依然采用中危險Ⅰ級進行設 ②噴頭間距超標,如中危險Ⅱ級噴淋系統3.8m×3.8m的房間僅布置1個噴頭,導致噴頭與端墻距離大于1.7m,或為施工方便原有噴頭位置不做改動造成噴頭與端墻距離過近,或新增設的噴頭之間的間距小于1.8m,以上情況都將影響噴頭保護半徑及噴水效。
一些地方的維護保養標準,消防整改對消防水帶也作出要求,如成都地區有以下規定: a)室內消火栓箱內水帶、水槍等配件應齊全。 b)消火栓栓口和水帶接扣、水槍和水帶接扣應相匹配。 c)水帶長度應符合設計文件要求,且應不大于25m。 d) 消防水帶:將消防水帶與水源接通,在正常使用壓力下,存在漏水現象的,應進行修補或更換。 明確,消防水帶存在漏水現象時應進行修補或更換,但也沒有使用壽命或有效期的規定。
二次裝修消防驗收流程。
1、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二次消防審查設計合格意見書。
2、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第三方消防檢測機構出具的火災報警及各系統現場檢驗合格報告書。
3、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
4、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構件、建筑材料、室內裝修裝飾材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裝修材料:頂、地、隔墻材料送消防建筑材料試驗中心做形式檢驗并獲取合格意見書)。
5、消防設施、電氣防火技術檢測合格證明文件。
6、施工、工程監理、檢測單位的合法身份證明和資質等級證明文件。
7、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消防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由主管部門負責組織落實消防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2、消防器材按《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及其他有關規定確定配置數量、型號類型,合理設置分布點。
3、主管部門負責建立滅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維護保養管理檔案,記明類型、配置數量、設置部位和維護管理責任人,并制作維護保養卡進行明示。
4、每月由各部門維護管理責任人配合部門檢查責任區域的消防器材情況。
(1)、滅火器材是否放置于干燥、陰涼、易取用的地方;貯氣壓力是否符合要求,噴射軟管有無老化破損及噴嘴堵塞、滅火器箱上鎖鎖閉現象;
(2)、自救面具是否置于易于取用和干燥、避光的指定場所,有無丟失現象; 5、每12個月組織或委托維修單位對所有滅火器進行1次功能性檢查,手提式干粉滅火器距出廠日期5年,以后每隔2年必須進行水壓試驗;手提式貯壓干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xx年,推車式貯壓干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為xx年,防煙自救面具的有效使用時間為距出廠日期滿5年,防毒面具為8年,到期強制報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