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給水系統設備有以下設計要求
1)消防設計根據建筑的用途及其重要性、火災危險性、火災特性和環境條件等因素綜合審查消防給水的設計。
2)消防水源的形式,消防總用水量的確定。建筑的消防用水總量應按室內、外消防用水之和計算確定。
3)利用天然水源的,應審查天然水源的水量、水質、數量、消防車取水高度、取水設施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4)由市政給水管網供水的,應審查市政給水管網供水管數量、供水管徑及供水能力。
5)設置消防水池的,應審查消防水池的設置位置、有效容量、水位顯示與報警、取水口、取水髙度等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6)設置消防水箱的,應審查消防水箱的設置位置、有效容量,補水措施、水位顯示與報警等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建筑消防設施進行年度檢測,是法律規定保證建筑消防設施完好有效的重要手段。為保證建筑場所的,相關職能部門、檢測機構以及業主單位應共同努力,互相配合,嚴格落實和執行相關的法律法規及技術標準,開展好建筑消防設施年度檢測工作,可能地消除火災隱患,保證建筑物的消防。
火災報警控制器不斷向探測器(探頭)發出巡測信號,監視被控區域的煙霧濃度、溫度等,探測器將代表煙霧濃度、溫度等的電信號反饋給報警控制器,報警控制器將這些反饋回來的信號與其內存中存儲的各區域正常整定值進行比較分析,判斷是否有火災發生。
當確認出現火災時,報警控制器首先發出聲光報警,提示值守人員。在控制器中,還將顯示探測出的煙霧濃度、溫度等值及火災區域或樓層房號的地址編碼,并把這些值以及火災發生的時間等記錄下來,同時向火災現場以及相鄰樓層發出聲光報警信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