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商標申請所需資料
1、以法人申請,附《營業執照》或有效登記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1 份;以自然人申請附個人身份證明文
件1份;
2、申請人的詳細信息(中英文),包括姓名或名稱,性質、國籍以及詳細地址、郵編,聯系方式;
3、商標圖樣及商品或服務項目;
4、申請人簽署的委托書
5、如要求優先權,需要在申請日起3 個月內提交一份優先權證明文件。
申請流程(順利情況):
(1)形式審查: 申請遞交后對提交的申請文件、商標圖樣、委托書等文件進行的合法性審查;符合規定
的,將授予申請日和申請號。
(2)實質審查: 根據法律審查商標是否具有可注冊性,例如,是否具有顯著性。如果審查員認為商標不宜
注冊,發出駁回通知。申請人可以在規定時間內予以答復。申請人也可以申請延時進行答復。
(3)公告: 商標通過審查后,申請人會被告知商標申請已接納并刊登在商標公告上。任何人都可以在2
個月的公告期內提出異議,并陳述理由及提交相關證據。
(4)注冊核準: 經異議被裁定可以注冊的商標,或經公告沒有異議的商標將獲準注冊并下發注冊證。整個
順利的申請過程(如果沒有駁回、異議等情況出現)大概需要12-18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