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資質
企業資信
(1)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近五年獨立承擔過單項合同額不少于1500萬元的裝飾裝修工程(設計或施工或設計施工一體)不少于2項;或單項合同額不少于750萬元的裝飾裝修工程(設計或施工或設計施工一體)不少于4項;
(3)近三年每年工程結算收入不少于4000萬元。
技術條件
(1)企業技術負責人具有不少于8年從事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經歷,具備一級注冊建造師(一級結構工程師、一級建筑師、一級項目經理) 執業資格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2)企業具備一級注冊建造師(一級結構工程師、一級項目經理)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6人。
技術裝備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術裝備及固定的工作場所;
(2)有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運行良好。具備技術、、經營、人事、財務、檔案等管理制度。
特級資質代表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5項工程總承包或施工總承包項目中的3項,工程質量合格。
1、高度100米以上的建筑物;
2、28層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3、單體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
4、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30米以上的建筑工程或鋼結構單跨36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
5、單項建安合同額2億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設有專業承包資質的專業工程單獨發包時,應由取得相應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承擔。取得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接具有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依法分包的專業工程或建設單位依法發包的專業工程。取得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應對所承接的專業工程全部自行組織施工,勞務作業可以分包,但應分包給具有施工勞務資質的企業。
取得施工勞務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接具有施工總承包資質或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分包的勞務作業。
取得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可以從事資質證書許可范圍內的相應工程總承包、工程項目管理等業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