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質核定
1、企業首次申請、增項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不考核企業工程業績,其資質等級按照資質等級核定。
2、合并后存續或者新設立的企業可以承繼合并前各方中較高資質等級。合并后不申請資質升級和增加其它專業資質的,按資質變更程序辦理;申請資質升級或增加其它專業資質的,資質許可機關應根據其實際達到的資質條件,按照《規定》中的審批程序核定;
申報材料
首次申請或者增項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 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及相應的電子文檔;
(2)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3) 企業章程;
(4) 企業負責人和技術、財務負責人的身份證明、職稱證書、任職文件及相關資質標準要求提供的材料;
(5) 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中所列注冊執業人員的身份證明、注冊執業證書;
(6) 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的非注冊的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身份證明及養老保險憑證;
(7) 部分資質標準要求企業必須具備的特殊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身份證明及養老保險憑證;
(8) 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的企業設備、廠房的相應證明;
(9) 建筑業企業生產條件有關材料;
(10) 資質標準要求的其他有關材料。
建筑業企業資質分為三大序列,分別為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和施工勞務三個序列。其中施工總承包序列設有12個類別,一般分為4個等級(特級、一級、二級、三級);專業承包序列設有36個類別,一般分為3個等級(一級、二級、三級);施工勞務序列不分類別和等級。
設有專業承包資質的專業工程單獨發包時,應由取得相應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承擔。取得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接具有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依法分包的專業工程或建設單位依法發包的專業工程。取得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應對所承接的專業工程全部自行組織施工,勞務作業可以分包,但應分包給具有施工勞務資質的企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