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總承包是發包人將全部施工任務發包給具有施工承包資質的建筑企業,由施工總承包企業按照合同的約定向建設單位負責,承包完成施工任務,根據《建筑法》規定: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結構復雜的建筑工程,可以由兩個以上的總承包單位聯合共同承包。
一級資質
企業資信
(1)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近五年獨立承擔過單項合同額不少于1500萬元的裝飾裝修工程(設計或施工或設計施工一體)不少于2項;或單項合同額不少于750萬元的裝飾裝修工程(設計或施工或設計施工一體)不少于4項;
(3)近三年每年工程結算收入不少于4000萬元。
技術條件
(1)企業技術負責人具有不少于8年從事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經歷,具備一級注冊建造師(一級結構工程師、一級建筑師、一級項目經理) 執業資格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2)企業具備一級注冊建造師(一級結構工程師、一級項目經理)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6人。
技術裝備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術裝備及固定的工作場所;
(2)有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運行良好。具備技術、、經營、人事、財務、檔案等管理制度。
特級資質科技進步水平
1、企業具有省部級(或相當于省部級水平)及以上的企業技術中心。
2、企業近三年科技活動經費支出平均達到營業額的0.5%以上。
3、企業具有工法3項以上;近五年具有與工程建設相關的,能夠推動企業技術進步的專利3項以上,累計有效專利8項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項發明專利。
4、企業近十年獲得過科技進步獎項或主編過工程建設國家或行業標準。
5、企業已建立內部局域網或管理信息平臺,實現了內部辦公、信息發布、數據交換的網絡化;已建立并開通了企業外部網站;使用了綜合項目管理信息系統和人事管理系統、工程設計相關軟件,實現了檔案管理和設計文檔管理。
設有專業承包資質的專業工程單獨發包時,應由取得相應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承擔。取得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接具有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依法分包的專業工程或建設單位依法發包的專業工程。取得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應對所承接的專業工程全部自行組織施工,勞務作業可以分包,但應分包給具有施工勞務資質的企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