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 [1] 分三部分: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準包括12個類別,一般分為四個等級(特級、一級、二級、三級);專業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準包括36個類別,一般分為三個等級(一級、二級、三級);勞務分包企業資質不分類別與等級。
一級資質
可承擔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2]
(1)高度20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240米以下的構筑物工程。
1.4.2 二級資質
可承擔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10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120米以下的構筑物工程;
(3)建筑面積15萬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3]
(4)單跨跨度39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1.4.3 三級資質
可承擔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5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70米以下的構筑物工程;
(3)建筑面積8萬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3]
(4)單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22號),建筑業企業應當按照其擁有的注冊資本、凈資產、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業績等資質條件申請資質,經審查合格,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后,方可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筑活動。
施工總承包一般包括土建、安裝等工程,原則上工程施工部分只有一個總承包單位,裝飾、安裝部分可以在法律條件允許下分包給第三方施工單位,如果雙方在施工的過程之中,受到了另外一家施工單位的干擾,可以向建設單位索賠施工干擾,降低效率的費用。或者直接收取施工配合費、管理費等其它費用。在建筑工程中一般來說土建施工單位即是法律意義上的施工總承包單位,土建施工單位負責整個建筑工程的建設與服務,如果存在分包工程時也負責包括:提供水電接口、提供垂直運輸、土建收口、施工腳手架、竣工資料歸檔、成品保護、平行交叉影響、鐵件預埋等總包單位的服務和配合管理責任。按國家規定通常3%-5%計取配合費,有時另按5%-20%收取工程管理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