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3日,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和《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印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的通知》,文件要求工程總承包單位應當設立項目管理機構,設置工程總承包(EPC)項目經理,配備相應管理工程總承包(EPC)項目管理師,加強設計、采購與施工的協調,完善和優化設計,改進施工方案,實現對工程總承包項目的有效管理控制,工程總承包(EPC)項目經理應當熟悉工程技術和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知識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并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良好的職業道德。
二級資質
企業資信
(1)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并有相應的經濟實力,工商注冊資本金不少于500萬元,凈資產不少于600萬元;
(3) 近五年獨立承擔過單項合同額不少于500萬元的裝飾裝修工程(設計或施工或設計施工一體)不少于2項;或單項合同額不少于250萬元的裝飾裝修工程(設計或施工或設計施工一體)不少于4項;(4)近三年年工程結算收入不少于1000萬元。
技術條件
(1)企業技術負責人具有不少于6年從事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經歷,具有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注冊結構工程師、建筑師、項目經理)執業資格或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2)企業具有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結構工程師、項目經理)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5人。
技術裝備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術裝備及固定的工作場所;
(2)具有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運行良好。具備技術、、經營、人事、財務、檔案等管理制度。
特級資質代表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5項工程總承包或施工總承包項目中的3項,工程質量合格。
1、高度100米以上的建筑物;
2、28層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3、單體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
4、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30米以上的建筑工程或鋼結構單跨36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
5、單項建安合同額2億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建筑業企業資質分為三大序列,分別為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和施工勞務三個序列。其中施工總承包序列設有12個類別,一般分為4個等級(特級、一級、二級、三級);專業承包序列設有36個類別,一般分為3個等級(一級、二級、三級);施工勞務序列不分類別和等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