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義工業設計(Generalized Industrial Design)
是指為了達到某一特定目的,從構思到建立一個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并且用明確的手段表示出來的系列行為。它包含了一切使用現代化手段進行生產和服務的設計過程。
(1)工業設計的對象是批量生產的產品,區別于手工業時期單件制作的手工藝品。它要求必須將設計與制造、銷售與制造加以分離,實行嚴格的勞動分工,以適應于批量生產。這時,設計師便隨之產生了。所以工業設計是現代化大生產的產物,研究的是現代工業產品,滿足現代社會的需求。
(2)產品的實用性、美和環境是工業設計研究的主要內容。工業設計從一開始,就強調技術與藝術相結合,所以它是現代科學技術與現代文化藝術融合的產物。它不僅研究產品的形態美學問題,而且研究產品的實用性能和產品所引起的環境效應,使它們得到協調和統一,更好地發揮其效用。
(3)工業設計的目的是滿足人們生理與心理雙方面的需求。工業產品是滿足手工藝時人們生產和生活的需要,無疑工業設計就是為現代的人服務的.它要滿足現代人們的要求。所以它首先要滿足人們的生理需要。一個杯子必須能用于喝水,一支鋼筆必須能用來寫字,一輛自行車必須能代步,一輛卡車必須能載物等等。工業設計的個目的,就是通過對產品的合理規劃,而使人們能更方便地使用它們,使其更好地發揮效力。在研究產品性能的基礎上,工業設計還通過合理的造型手段,使產品能夠具備富有時代精神,符合產品性能、與環境協調的產品形態,使人們得到美的享受。
(4)工業設計是有組織的活動。在手工業時代,手工藝人們大多單槍匹馬,獨自作戰。而工業時代的生產,則不僅批量大,而且技術性強,而不可能由一個人單獨完成,為了把需求、設計、生產和銷售協同起來,就必須進行有組織的活動,發揮勞動分工所帶來的效率,更好地完成滿足社會需求的目標。
(5)國際工業設計協會聯合會自1957年成立以來,加強了各國工業設計專家的交流,并組織研究人員給工業設計下過兩次定義。在1980年舉行的第十一次年會上公布的修訂后的工業設計的定義為:“就批量生產的產品而言,憑借訓練、技術知識、經驗及視覺感受而賦予材料、結構、構造、形態、色彩、表面加工以及裝飾以新的品質和資格,這叫做工業設計。根據當時的具體情況,工業設計師應在上述工業產品的全部側面或其中幾個方面進行工作,而且,當需要工業設計師對包裝、宣傳、展示、市場開發等問題的解決付出自己的技術知識和經驗以及視覺評價能力時,也屬于工業設計的范疇。”
國家戰略
德國、美國、日本、韓國等發達國家都將發展工業設計上升到國家戰略予以重點扶持。以寶馬、奔馳、蘋果、索尼、三星為代表的世界知名企業及其主要產品是工業設計的典范。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工業設計產業發展迅速,全國專業工業設計公司已超過1200家,直接從業人員超過30萬人,主要集中分布在環渤海經濟圈、長江三角地區和珠江三角地區。
從人、自然與社會的對應關系出發,按照學科形成的本質含義上分類 :
人、自然、社會組成了基本的關系圈,其分類的對應關系大致是:
◆產品設計:相當于狹義工業設計,是以三維設計為主的;
◆環境設計:包括各類建筑物的設計、城市與地區規劃、建筑施工計劃、環境工程等;
◆傳播設計是對以語言、文字或圖形等為媒介而實現的傳遞活動所進行的設計。根據媒介的不同可歸為兩大類:以文字與圖形等為媒介的視覺傳播;以語言與音響為媒介的聽覺傳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