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保金繳納金額如何進行計算
天津殘保金的計算公式
殘保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1.5%-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用人單位在職職工,是指用人單位在編人員或依法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的人員。季節性用工應當折算為年平均職工人數。以勞務派遣用工的,計入派遣單位在職職工人數
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按用人單位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除以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計算。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工資總額按照國家統計局公布的口徑計算。
安置殘疾人就業人數認定,用人單位將殘疾人錄用為在編人員或依法與就業年齡段內的殘疾人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且實際支付的工資不低于本市工資標準,并足額繳納社保費的,方可計入用人單位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用人單位安排1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1至2級)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3級)的人員就業的,按照安排2名殘疾人就業計算。
用人單位招用外省、直轄市、自治區殘疾人的,應當計入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如何進行殘保金申報
已安排殘疾就業的用人單位,需要先進行用戶登記注冊,用戶注冊成功后,輸入用戶名、登錄口令、驗證碼進行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信息錄入。安排殘疾人就業用人單位網上信息錄入后,須攜帶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辦理稅務登記或扣繳稅款登記地的殘疾人勞動服務機構進行現場核定。
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核定后,出具《天津市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審核認定書》。
安排殘疾人就業用人單位持《天津市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審核認定書》向辦理稅務登記或扣繳稅款登記地的稅務機關申報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快助提醒您:企業只要安置了殘疾人就業首先要到“用人單位殘疾人職工信息網上錄入系統”中進行用戶注冊,在注冊之后根據提示填報用人單位基本情況,錄入殘疾人職工信息,上傳相關資料。然后在網上打印表格攜帶相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到辦理稅務登記或扣繳稅款所在地的殘疾人勞動服務機構進行現場核定。也就是說企業需要網上填寫之后還需要去現場申報審核。
未安置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直接向稅務機關申繳殘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