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中級職稱評定材料要求: 為了保證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凡涉及申報對象的學歷、專業年限、考試成績、任職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和主要業績、獎懲情況,須由申報單位核實后,按規定的要求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1、《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表》(中、初級一式二份)、附件表(一式一份); 2、上一年度的《專業技術人員考核登記表》; 3、專業論文和業務工作總結; 4、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業績的相關材料; 5、《專業技術人員水平能力測試合格證》; 6、一寸免冠紅底彩照6張、身份證復印件2份、學歷證書復印件2份。
職稱評審是指已經經過初次職稱認定的專業技術人員,在經過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職期內完成相應的繼續教育學時,申報中級職稱以上的人員須在專業期刊發表論文并且經過一些基本技能考試(如:稱職外語及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等),向本專業的評審委員會評委提交評審材料,經過本專業的專業評委來確定其是否具備高一級職稱資格。
破格申報中級職務者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二條: 1、獲國家科技進步、星火計劃四等獎或省、部級科技進步、星火計劃三等獎以上項目的主要完成者,或獲地(市)科技進步二等獎以上項目的主要完成者或獲省部優質產品或優質工程的主要技術負責人。 2、在地市級以上報刊發表專業技術論文三篇以上或專著。 3、直接主持中型項目或中型骨干企業的專業技術工作,且連續二年以上取得了明顯效益者。 4、擔任助理級期間,成績顯著且獲地(市)級企業家或先進專業技術工作者稱號的。
首先,申報對象所填寫的內容的真實性,必須嚴格把關,對學歷證書、資格證書和獎勵證書等有關證件必須認真核對原件,并需要單位復印件上加蓋公章。對在申報和評審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取消其申報資格;已參加評審取得資格的取消其評審結果,并從評審次年起3年內不得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的評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