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類職稱評審是一個公有制建筑企業或建筑類相關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它是對一個人的技術水平、熟練程度、工作實績等業務技術方面的評價。對一個人來說,職稱在某種程度上是一種身份、地位的象征。現階段,技術職稱是人們領取工資、享受待遇的依據。職稱是體現能者多勞、多勞多得的主要體現。
職稱認定是指新工作大專及以上學歷大學生不用考計算機、外語、專業等條件就直接符合初級職稱的任職條件,直接由相關部門(各職稱系列的主管部門)認定取得初級職稱。如大專3年后直接認定初級職稱,本科1年后直接認定初級職稱,研究生3年直接后認定中級職稱。
職稱的級別一般分為正高級、副高級、中級、初級四個級別。有部分系列初級可分設為助理級和員級。原來只有部份系列設有正高級,部份系列不設正高級。2017年1月8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印發《關于在部分系列設置正高級職稱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目前未設置正高級的職稱系列均設置到正高級,共涉及中小學教師、工程、經濟、會計、統計等11個系列。
破格申報中級職務者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二條: 1、獲國家科技進步、星火計劃四等獎或省、部級科技進步、星火計劃三等獎以上項目的主要完成者,或獲地(市)科技進步二等獎以上項目的主要完成者或獲省部優質產品或優質工程的主要技術負責人。 2、在地市級以上報刊發表專業技術論文三篇以上或專著。 3、直接主持中型項目或中型骨干企業的專業技術工作,且連續二年以上取得了明顯效益者。 4、擔任助理級期間,成績顯著且獲地(市)級企業家或先進專業技術工作者稱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