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審職稱一般需要職稱申報人具備有一定的學歷水平,一般學歷大專,工作了一定相應的年限,取得一定工作業績和榮譽成果,通過了單位審核,可以向職稱評審委員會提交評審材料,經過評審委員們綜合考察評價后可以獲得相應的職稱資格,并可以獲得政府機關及國有企事業單位的認可,按照相關政策給予相應的職稱待遇。雖然當今我國職稱評審制度上還存在很多不足之處,但從整體上來說,在任用、提拔人才方面還是有發揮有效的作用的。
取得工程師職稱后,業績、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條件之一:(1)主持或承擔研制開發的新產品、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等已投入生產,可比性技術經濟指標處于國內較高水平;(2)作為主要發明人,獲得具有較高經濟和社會效益的發明專利;(3)參與的重點項目技術報告,經同行專家評議具有較高技術水平,技術論證有深度,調研、設計、測試數據齊全、準確;(4)發表的本領域研究成果,受到同行專家認可;(5)作為主要參編者,參與完成省部級以上行業技術標準或技術規范的編寫。
1、具有解決生產過程或綜合技術管理中本專業領域重要技術問題的能力。 2、有系統廣博的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掌握本專業國內外現狀和現代管理的發展趨勢。 3、有豐富的生產、技術管理工作實踐經驗,在生產、技術管理工作中有顯著成績和社會經濟效益。 4、能夠指導工程師的工作和學習。
職稱是指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級稱號,是反映專業技術人員的技術水平、工作能力的標志。隨著社會發展的需要,逐步產生了對專業技術人員的水平評價與聘任崗位相分離的需要,即“評聘分離”,職稱的概念也相應發生了變化。聘任的崗位稱之為“專業技術職務”,簡稱職務;而專業技術人員的水平則以“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來標識,簡稱職稱。

